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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底,我買了一台筆電送給我媽,
雖然我媽幾乎沒用過電腦,也不知道網路是蝦米碗糕,
不過她曾有說過她對網拍很有興趣,
除此之外,因為我在台南,我妹在東京,而我媽在高雄,
所以要是我媽也有了網路,對我門兄妹來講也方便許多了,
目前我媽身邊也沒有會用電腦的人,我也大概一個月只能去找媽兩次,
並且我媽也不太會用注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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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了我爸的事,那也得要寫我媽的事,以免造成不公平。

我媽曾經:
愛慕過女生,跟日本人結過婚,跟伊郎人交往過,有住過印度,伊郎,英國,
在奇美有當過翻譯,也有做過高雄捷運工程的清潔工,
目前跟一個男生住在一起,但另有一名男友,

很多常識在我媽面前都會黯然失色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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